四、重生得救后的改变

  人肯实实在在地承认自己是个罪人,相信主耶稣,立刻就得了重生,接受了神的生命。这不是道理,而是事实。重生了的人,自己确实是多了一个生命。这生命很具体地在管理他的生活,管理他的心思和态度,别人也能从他的身上看出与从前不同来。有些人转变得很显著,前后判若两人,有些人却转变得不太显著。不管是显著或是不太显著,重生了的人一定有新的爱好、新的心思和新的感情。这一个改变不是在人的外体,而是在人的里面,又在人的生活上显出来。从外面来看,本来是黑头发的还是黑头发;本来是五尺七寸高的还是五尺七寸高;黄颜色的皮肤照旧是黄颜色的皮肤;完全是老样子,但是在里面就完全不同了。从前是爱犯罪的,现在不再爱犯罪了,从前心灵受压制的,现在释放了。自己明显地觉得有另外的生命与性情加了进去,代替了本来的生命和性情。

  有一位弟兄,本来看见信耶稣的人就憎恶,听见人讲耶稣就谩骂。后来他信了主,不再骂主耶稣了,也不再讨厌信主的人。从前最讨厌的礼拜堂,现今成了他常到的地方;过去最鄙屑的圣经,如今是他最爱读的书。一个人重生了,他的爱好很自然就改变了,并且是完全相反的改变。

  重生不是道理,而是事实,又是信主的人必须要经历的事。在重生的经历上不清楚的,这个"基督徒"就大有问题。因此,初信的人一开头就得清楚重生得救,不能马虎含糊。真实信主的人,主必按着祂的应许给他生命。

■ 作业(讨论题目):

一. 一个人重生得救时,是否一定要有明显的感觉和表现呢?

二. 我信主以后,如果还有犯罪和不义的事,会失去救恩吗?有什么圣经根据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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